√ 7天无理由退货: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,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、功能,商品本身、外包装、配件、赠品、说明书、商标标识等完整齐全,并且没有任何人为损坏,不影响二次销售;
√ 质量问题退货: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,商品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;
√ 适用法律规定、与客户约定、经菲尼瑞斯认可或本政策所述其他情况。
√ 质量问题换货: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,商品发生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;
√ 适用法律规定、与客户约定、经菲尼瑞斯认可或本政策所述其他情况。
× 产品已经超过退换货期限;
× 任何非菲尼瑞斯出售的商品或无法提供合法的购买凭证、单据或对购买凭证、单据进行伪造、涂改的;
× 产品外观、功能不符合退换货标准:未完整寄回商品原厂包装所含所有物品的,包括商品本身、外包装、配件、赠品、说明书、商标标识、发票等凭证或单据不完整,或外观因人为原因受损;换货品不完整齐全、或外观因人为原因受损;
× 进行过未经授权的维修、改动,破坏、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,破坏、涂改商品标贴、序列号、防水标记、防伪标记、包装等;
× 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,或者产生授权信息、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;
× 发生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碰撞、损毁,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的未经授权改装、进异物(水、油、沙等)、不正确安装、未按说明书指引使用和操作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;
× 因不可抗力因素,如火灾、水灾、雷击、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造成产品损坏或故障;
× 退换货途中由于运输、装卸所导致损坏的,但未能提供运输公司出具的货损凭证的;
× 经客户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退换货的商品,如虚拟商品及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,不参与退换货;
× 经过菲尼瑞斯技术部门检测确认,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退换货标准的产品;
× 联系菲尼瑞斯确认退换货服务后,没有在7个自然日内或菲尼瑞斯另行告知的期限内寄出相应物件;
× 适用法律规定及本政策所述其他情况。